1、凡本校在职教职员工、在籍学生均可按规定办理校园一卡通借阅书刊。
2、校园一卡通均由一卡通中心统一办理。
3、教职员工的校园一卡通凭学院人事处相关证明在一卡通中心采集电子照片后办理。
4、入校新生,以教务处新生名单为准(班级名称、学生姓名、学号),实行批量办理。
5、办理临时校园一卡通的,需持有关部门证明,经领导批准同意后,到图书馆118室登记办理开通借阅手续。
6、读者校园一卡通遗失后,应及时到一卡通中心办理挂失手续,避免产生纠纷。一卡通中心现场即可办理补办手续。
7、读者由于调离、出国、退学、休学、毕业等原因离开本校时,需还清所借的书刊资料方可办理读者注销手续。
8、教职工办理离退休手续后,需按离退休人员使用权限管理,并对原所借图书进行清理。
9、凡违反图书馆规章制度者,本馆视其情节予以终止或暂停其使用权限。
10、校园一卡通仅限读者本人使用,他人不得代借、冒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