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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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图书遗失赔偿

借出的图书遗失后,可由读者本人自购同种同版图书(或经同意后以新版)赔偿,并交纳图书加工处理费5/册;无法重购者,须按书刊原价的3倍赔偿;遗失多卷书刊中的一部分,需按整套书刊价格的3倍标准计算赔偿。

2、图书污损处理

污损是指书刊在被利用期间出现折角、卷曲、勾画、圈点、批注、涂抹、撕裂、散页、缺页、裂脊、断封、裁割等状况。污损处可修复,如铅笔勾画,不影响使用且本人能主动修复的,给予批评教育;污损处不可修复,如圆珠笔或其它笔勾画等,以每页0.5元赔偿,最高以该书价3倍为限。

3、图书超期处理

读者卡上如有超期未及时归还的图书,该卡暂时无法继续借书,将超期图书归还后方可继续借阅图书。